微信这些表情包,我可能再也不敢用了
表情包,作为大家最熟悉的互联网产物之一,可以说我们在日常交流过程中已经无法离开它了。
当在尬聊或者聊到兴头上时,一个个表情包往往能达到“言有尽而意无穷”的效果,也使得人与人的交流更加生动活泼。
然而,对于同一个网络表情,因人不同和语境不同,发送给对方之后可能也会产生不同的解读。
尤其是微信中最经典的默认表情“微笑”
。
在大部分长辈眼中,这个“微笑”被当作发自内心的开心笑容,在聊天中也被用来表示友好。
但对于许多人来说,这个皮笑肉不笑的表情并不能让人感受到温暖和善意,看起来非常阴阳怪气。
我们能从这张“笑脸”上读出更多的是负面情绪,比如拒绝、嘲讽、不同意、生气,等等。
多年来由于这个“微笑”表情包带来的误会,已经多不胜数。
2019年,就有一位客服因为在微信聊天中对顾客发送了几次“微笑”表情,而遭到了顾客的投诉。
如今随着网络文化的不断发展,不仅仅是“微笑”,连“咧嘴笑”
也变成了带有嘲讽含义的表情。
鉴于这类表情包的歧义越来越大,还有论文专门对它们进行了研究。
而近期的一条热搜,更是让大家万万没想到——平时自己用的表情包,也有可能作为“呈堂证供”的一部分。
因网络表情符号具有模糊性,许多与之相关的争议、纠纷也写进了法院判决书。
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,已经公开了多个相关案例。
“太阳”代表认可
微信里“太阳”
表情,大部分时候都代表着积极向上的含义,比如阳光、晴天。
但在某些情况下,它可能会被用来骂人......如此一来,它的含义就更加极端了。
在一起房屋租赁纠纷案的判决书中,在租赁期满后,房东多次向租客提醒、提出加租意愿。
然而租客既不表示要续租,也不表示要从房子里搬出去,只是回复了一个“太阳”的表情符号。
在房东看来,这个表情符号就是续租的意思。但租客却认为,这种认定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。
最终,法院支持的出租方,认为应当认定租客是同意按照加租后的标准继续承租的。
“OK”不代表明确认可
在一份民间借贷案的判决书中,贷款人张某给借款人闫某发微信,罗列了后者的借款明细。
闫某则回复了一个表情符号“OK”。
这个“OK”表情符号其实并没有太大争议,相信无论是屏幕前的大家,还是在张某看来,它都意味着认同。
但事后闫某却称,自己发送的这个“OK”表情,并不代表认可张某的微信内容。
最后法院认为:张某提交的微信记录并没有得到闫某的明确认可,因而该微信内容不能作为后者尚欠张某相应金额的依据。
“强/竖大拇指”是礼貌性回复
在另一份合同纠纷案的民事判决书中,作为创作者的卢某,于2018年4月24日向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田某发送其创作的歌词。
田某表明,自己正在路上,随后发送了微信表情符号“强”。
法院认为,“强”是礼貌性回复,并非对卢某歌词的认可,不能作为卢某交付的歌词符合诉争合同约定的依据。
谨慎使用
从上面的例子我们不难看出,就算是在大部分人看来没有歧义的表情符号,也能有多种解读方式。
不可否认,诞生于虚拟世界的表情符号,正对我们实际生活产生巨大的影响。
在我国《民事诉讼法》第六十三条中,明确表示证据包括“电子数据”。
而电子数据也包括了网上聊天记录等信息,因此微信表情完全可作为证据。
网络表情符号成为法庭证据,不仅表明“网络虚拟世界”的生活常态化,也意味着网络表情符号成为了我们“语言”不可分割的一部分。
最后,我们还是建议网友们在日后使用表情符号时更谨慎一点。
有话还是尽量直说,避免带来一些不必要的纠纷。